、事故回放

    2014年8月10日晚上9时左右,某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蒸汽发生器发生爆炸,该台蒸汽发生器被炸成多块,解体报废,锅炉房部分倒塌,锅炉房内的两台锅炉均有损坏,现场一片狼藉。本次事故中一名工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名工人轻伤。

发生爆炸的蒸汽发生器残骸(一)


发生爆炸的蒸汽发生器残骸(二)


二、事故勘验

(一)设备本身情况

    在设备残骸上进行超声波测厚、取样进行拉伸试验及冲击试验、元素含量检测、硬度检测,发现除了硬度稍比标准值高外(冷作硬化原因),其余项目合格,满足GB713-2008中Q345R材质的要求。


    查阅使用单位保存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制造单位提供的强度计算书,调查组进行蒸汽发生器强度校核,强度满足计算要求。



(二)现场情况

    经现场查看,蒸汽发生器连通锅炉房分汽缸的蒸汽阀处于关闭状态。


    该使用单位没有安全阀工作压力手动泄放记录,安全阀未进行定期手动排汽试验,造成阀芯粘死,蒸汽发生器超压时无法动作泄压。



受损的2台锅炉


    发生事故的蒸汽发生器安装在一台型号为SZL10-1.25-AII的锅炉尾部位置,利用其尾部烟气加热给水产生蒸汽。依据设计资料,SZL10-1.25-AII锅炉省煤器进口处烟气的设计温度为350℃左右,在完全密封的空间内进行加热,蒸汽发生器罐内蒸汽温度至少达300℃,因为此时罐内还有水,故产生的只能是饱和蒸汽(在存在水的情况下,蒸汽过热度无法产生,故不能产生过热蒸汽),经查饱和蒸汽温度压力对照表,得到在300.14℃时,对应的压力达到8.6MPa,远远超出其设计值1.35MPa,产生超压。



蒸汽发生器主汽阀门


三、事故原因

事故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认定,该起事故属于特种设备较大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蒸汽发生器的操作人员没有打开连通蒸汽发生器的锅炉房分汽缸蒸汽阀门,造成蒸汽发生器超压,同时由于不重视安全阀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阀锈蚀粘死失效,导致蒸汽发生器超压时无法动作泄压,从而引发爆炸事故。


事故间接原因


    事故单位对蒸汽发生器使用管理不善。


四、事故教训

    这起爆炸事故是由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使用单位需负主要责任。


    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市质监局对造成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各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二是责令企业开展本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自行定期检查。


    针对此次事故教训,使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蒸汽发生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蒸汽发生器的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蒸汽发生器的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蒸汽发生器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操作和管理,相关作业人员应做好蒸汽发生器的运行记录,并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锅炉启动时,蒸汽发生器的蒸汽阀一定要确保开启状态;严格执行安全阀定期送校验及定期手动排汽制度。


    同时,各地应加强对蒸汽发生器使用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宣讲有关法律法规,通报事故情况,引以为戒,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识。